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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北大狀元”注冊服裝商標遭拒 申請者訴商評委
本報訊(記者孫思婭)江蘇市民袁某申請將“北大狀元”注冊成服裝商標,商評委以“北大狀元”與“北大”構(gòu)成近似商標為由,裁定不予核準注冊,袁某因此起訴商評委。昨天記者獲悉,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。
家住江蘇省江都市的袁某申請“北大狀元”注冊商標,注冊商品類型為服裝行業(yè)。此后,北京大學對該商標注冊提出異議。
商評委裁定對“北大狀元”商標不予核準注冊,理由是“北大狀元”與“北大”構(gòu)成近似商標。商評委指出,北京大學是我國著名高校,又簡稱“北大”,該簡稱已成為公眾熟知、約定俗成的一種稱謂。而且,此前北大已經(jīng)在服裝上注冊了“北大”商標,當“北大狀元”和“北大”兩個商標存在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時,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。
袁某不服,向市一中院起訴,請求法院撤銷商評委做出的裁定。袁某稱,“北大狀元”商標是一個整體,4個字組合在一起具有自身的獨特含義。與由兩個字組成的“北大”商標相比,無論從含義還是從外觀來判斷,均不構(gòu)成近似。
袁某還認為,北京大學屬于知名學府,“北大”商標根本沒有在服裝商品上使用過,北京大學的知名度無法延伸到服裝行業(yè)。對于消費者而言,“北大狀元”商標出現(xiàn)在服裝行業(yè),不會造成消費者對于商品來源的混淆或誤認。
為了證明“北大”商標不是在任何場合出現(xiàn)都會被誤認為是北京大學,袁某還舉例稱,早在1992年,“北大”就曾被注冊成防盜門商標并獲批準。
針對商評委給出的裁定理由,袁某認為,商評委對于“北大狀元”商標與“北大”商標為何近似這個焦點問題沒有給出合理解釋;沒有從專業(yè)角度做出判斷,就認定“北大狀元”商標與“北大”商標構(gòu)成近似,屬于認定事實不清。
市一中院目前已經(jīng)受理此案,將擇日開庭審理。